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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
找住所 出租契約 入居
搬出
找住所 找房子除學校和公司的介紹外,還可以採用找想住的地區的不動產公司的辦法。在決定前,多找幾處比較一下較好。邀日本朋友一塊去也許更容易交涉。另外還可以到書店裡在刊登有租房消息的雜誌上查找。 住所的類型有,1K,2DK,3LDK等。 “K”(= kitchen)代表廚房,一間房間帶有一間廚房稱為1K。 有可放置餐桌和椅子的空間的地方稱為D (= dinning room),加上廚房K稱為DK。2DK就是兩間房加上一個兼充餐室的廚房。 有可放置沙發等家具那麼寬的空間的地方稱為L (= living room),加上DK稱為“LDK”。 3LDK就是三間房加上LDK。 一般來說,房間的大小用榻榻米的張數來表示。榻榻米的數法為“疊”,一張榻榻米大約為180公分×90公分,即1.62平方公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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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契約 訂契約時,保証人也必須在契約上簽字。(請按此)訂契約前先把契約的內容充分理解,例如,租金及各種費用,契約期間,契約更新,中止時的條件等契約書上記載的事宜。 一般來說,訂契約時,必須繳納下列費用。 押金:一般來說是相當3至4個月的房租費。這樣的擔保金用於退房時,修繕或更換不小心損壞的部分,剩餘金額可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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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居 入居時,仔細確認應該申請加入哪種公共服務。開始服務的方法可向各個服務機關打聽看看(如水,電,瓦斯,電話)還有要取得收集垃圾的日程表。 1. 區公所、綜合辦事處 2. 郵局 3. 銀行 4. 駕駛執照中心 搬入新居後,向周圍鄰居打聲招呼吧! 在新居愉快地生活,跟周圍的人們打好關係很重要。丟垃圾應按照垃圾收集日程表的指定日丟。請保持住所的室內室外清潔。另外、在日本、房東或不動產公司會持有你的房間的備用鑰匙以便不時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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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出 請注意出租契約裡,記載著搬出時應該在1~2個月前告知房東和不動產公司。如果在期限內沒有預告,有可能會被要求繳納房租,水電費。居住一年內搬出的,也有可能被要求多付一個月的房租費。 3月是搬家的旺季,如果計畫3月搬出的話應該早點做準備。請搬家公司是很方便的,只是需要一筆花費。費用因公司,內容不同而有所不同,先估價互相比較較好。 辦理停止使用服務(水,瓦斯,電,電話)的方法,參看各機關規定。搬家時丟到的垃圾,須請搬運垃圾的公司回收。如裝有NTT的電話,已知新居的電話號碼的,向116打電話申請,可享受3個月內,告訴打往舊電話號碼的人新號碼的服務。最後,別忘了把現在住的地方打掃乾淨。 重要參考: 東京都 賃貸住宅地粉爭防止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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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 日跳跳製作小組